本指南内容概览
- •招聘过程中求职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利
- •企业可以收集的信息范围和禁止事项
- •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对求职者的适用方式
- •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与维权途径
- •个人信息泄露的投诉和维权渠道
招聘中的个人信息:问题在哪里?
求职者为了找工作,需要向企业提供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学历、工作经历、照片等各类个人信息。然而,并非所有企业都能合规处理这些数据。超出招聘目的的使用、未经授权转给第三方、不合格候选人信息未及时删除等问题时有发生。中国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为求职者的信息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。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求职场景专项调查2024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与求职者权利
中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PIPL,2021年施行)规定了个人信息收集、使用、提供和删除的基本原则。向求职者收集信息的企业必须明确告知:①收集目的;②收集的信息类别;③保存期限;④信息主体的权利。求职者可以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、删除自己的信息,或要求停止对其信息的处理。
企业可以收集的信息和禁止要求的内容
合理收集范围:姓名、联系方式、学历(毕业院校、专业、学位)、工作经历、证书、语言成绩、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。通常不必要或过度索取的信息:父母职业和财产状况、详细家庭成员信息、宗教或政治信仰、身体数据(身高体重、残疾状况——除非是岗位必要要求)、生育计划、婚育状况(部分情形除外)。收集与招聘目的无关的过量信息,违反最小必要原则。
推荐做法
- 仔细阅读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授权书后再签字
- 投递失败后主动行使个人信息删除请求权
- 遇到过度索取个人信息时礼貌拒绝或要求说明
- 查看招聘平台的隐私政策
- 发现个人信息被侵犯及时向网信部门投诉
避免做法
- 不要不看内容就签署个人信息授权同意书
- 招聘阶段不要填写完整身份证号
- 不要向不可信的招聘网站提供详细个人信息
- 不要默认同意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处理条款
- 绝对不要向可疑职位提供银行账号等金融信息
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定
中国有多部法律禁止招聘歧视。《就业促进法》:禁止以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残疾、农村户籍等为由进行就业歧视。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:禁止在招聘中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对女性设置差异化条件。《残疾人保障法》:禁止对残疾人的不合理招聘歧视。招聘公告中设置特定性别、年龄、外貌或出身地的条件,可能违反法律规定。
投递失败后如何申请删除个人信息
投递被拒后,你可以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47条,向企业发送个人信息删除申请。向企业招聘联系邮箱发送一封正式邮件,说明「申请删除本人在应聘过程中提交的全部个人信息」。企业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,应及时予以删除。如申请后信息未被删除,可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。
求职者个人信息保护核心原则
- •签署个人信息授权书前务必详细阅读
- •招聘阶段不填写完整身份证号
- •投递被拒后申请删除个人信息
- •遇到可疑虚假招聘先核实企业真实性
- •区分平台营销授权,只选择必要项目
- •信息侵权投诉渠道:网信举报中心(www.12377.cn)
求职者的个人信息权利
- 知情权:有权了解企业收集了哪些个人信息及其使用目的
- 更正权:若企业持有错误信息,可要求更正
- 删除权:求职结束或落选后,可要求企业删除你的个人信息
- 撤回同意权:可随时撤回此前授权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同意
- 投诉权:若企业违规处理个人信息,可向国家网信办等主管部门投诉
